离婚都想要房子法院怎么判

法律分析:
(1)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,离婚时房子通常判归该方,因其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,房产属个人财产。
(2)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,法院综合考量。从经济状况看,优先保障生活困难一方,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。
(3)双方经济条件相当,考虑抚养子女情况,将房屋判归抚养子女一方,为子女提供稳定生活环境。
(4)双方对房屋贡献差异大,贡献多的一方更有机会获房屋所有权,符合公平原则。
(5)获得房屋一方需按市场价值对另一方补偿。若双方同意竞价取得,出价高者得房并补偿对方,尊重当事人意愿。

提醒: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复杂,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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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其名下,另一方应认识到法院大概率会判归登记方,可尝试和对方协商,争取合理经济补偿。
(二)对于婚后共同财产买的房,生活困难一方可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,如低保证明等,争取优先获得房屋;抚养子女一方要提供子女生活依赖该房屋等相关证据。
(三)对房屋贡献大的一方,准备好购房出资证明、装修费用凭证等材料,以证明自己贡献。
(四)若双方都想竞价取得房屋,要提前做好资金等方面的准备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七十六条规定,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(一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
(二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
(三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、变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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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双方争房子,法院判决原则如下:
1.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,房子归该方。
2.婚后共同财产买房,法院综合考量。优先保障生活困难方;若经济相当,优先判给抚养子女方;贡献差异大,贡献多者机会大。获房方按市价补偿另一方。
3.双方同意竞价,出价高者得房并补偿对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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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,法院会根据房屋购买情况、双方经济状况、抚养子女情况、对房屋贡献大小等因素判决,还可通过竞价取得。获得房屋一方需对另一方补偿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,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其名下,这属于其个人财产,一般会判归该方。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屋,法院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。考虑经济状况是为保障生活困难一方居住需求;考虑抚养子女情况是为给子女稳定生活环境;考量对房屋贡献大小则是遵循公平原则。若双方都同意竞价,法院准许也是尊重当事人意愿。比如一方经济困难且无其他住房,法院可能优先将房屋判归其所有。若您在离婚房产分割上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能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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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法院判决离婚时房屋归属遵循一定原则。对于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,通常判归该方。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,法院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。
2.综合考量因素包括双方经济状况,优先保障生活困难一方;若经济条件相当,会考虑抚养子女情况,将房屋判归抚养子女一方,保障子女稳定生活环境;若双方对房屋贡献差异大,贡献多的一方更有机会获得房屋所有权。
3.获得房屋一方需按房屋市场价值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,法院会准许,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并给予对方补偿。

建议:离婚双方应积极收集能证明自身经济状况、对房屋贡献等相关证据;若考虑竞价取得,要提前评估自身经济实力和承受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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